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1995年年度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通讯会 议相结合的形式,于1996年4月中旬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4月13日召开,通讯会议 表决书于4月13日截止寄返。本次股东大会自办理会议登记始, 至会议表决结果的 统计,均由上海市黄浦区公证处公证员周宏汛、王正进行监督公证。现将会议通过 的各项决议公告如下:
    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赞同,通过以下各项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红利分配方案由原董事会提 出的每10股派发1.00元现金红利同时派送1股红股的预案,修改为每10股派送2股红 股,不再派发现金红利。有关派送红股的实施日期及方式公司将另行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增资配股的方案:(1)按10:3的比例,向全体 股东配售新股,共配售35802000股;(2)配股价格由原董事会提出的每股3至4元, 并授权董事会在此幅度内决定具体实施价格的预期案,修改为配售价为每股3.00元; (3)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投入申华金融大厦的建设;(4)本次配股的 有效期限为一年。
    6、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同, 审议通过了《上海申 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