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列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为筹措本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同意向交通银行虹口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4,000万元整,期限一年,并以申华金融大厦17―26层房屋产权(评估价值20,086万元)作抵押。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