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9月1日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列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华晨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
    鉴于本公司董事长吴小安先生同时为华晨汽车集团下属企业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董事;董事苏强先生同时为华晨汽车集团下属企业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执行董事,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洪星先生同时为华晨汽车集团下属企业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何涛先生同时为华晨汽车集团下属企业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执行董事,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董事朱学东先生同时为华晨汽车集团董事、珠海华晨董事长;董事周宝义先生同时为华晨汽车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审计总部总经理,因此上述人员与收购人存在关联方关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董事如回避表决,本事项将无法审议及表决,因此上述关联董事承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代表本公司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华晨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