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送红股方案业经股东大会1994年年度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用1994年红利基金及资本公积金按10:7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送 股资金来源:
    (1)1994年红利基金:2428.8万元;
    (2)不足部分计2485.2万元,从公司现有资本公积金中提取, 提取后公司仍有 资本公积金14787.6万元,占1994年年末股本总额的210.6%。送股后94年度红利不再 发放。
    股权登记日:截止1995年3月24 日收市前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登 记的本公司股东。
    除权基准日及新送股票的上市交易日:1995年3月27日。
    本次送股全部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按比例 自动记入股东帐户。
    公司送股金额为4914万元, 送股后股本总额将从原来的 7020 万元人民币增至 11934万元人民币。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