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经2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之规定,接受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派任本公司董事陈祖望、郁亮先生辞 去董事职务的辞呈,同时增补现补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马俊先生、现任公司副总 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主任莫全富先生为董事。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陈祖望、郁亮先生“关于辞去申华董事职务报告”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并瞿建国董事长: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受申华公司的邀请,委派我们担任 申华公司董事。我们欣慰地看到近年来申华公司在瞿建国董事长和董事会的领导下 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出于调整经营策略的考虑,本公司已减持所拥有申华公司 之权益。为此,我们提出辞去申华之董事职务。
我们真诚地希望与申华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祝申华公司兴旺发达 !
请辞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陈祖望 郁亮
于深圳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