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获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国”,持有本公司13.75%股权)的股东发生变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02年12月18日,深圳正国向本公司发出了“关于股东变更的函”,函件指出:深圳正国原股东宁波正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正运”)已于当日与沈阳汽车工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公司”)及原持有深圳正国25%股权的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该等协议,宁波正运将所持深圳正国75%股权中的51%股权转让给工业公司,24%股权转让给股权公司。三方已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经本次股权变更后,宁波正运不再持有深圳正国股权,工业公司共持有深圳正国76%股权,股权公司持有深圳正国24%股权,双方合计持有深圳正国100%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13.75%的股权。工业公司与股权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1、工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工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国华,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通用机械制造,汽车修理、汽车技术研究开发。工业公司为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所有。
    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国华,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投资及管理;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汽车配件零售、批发。
    2、股权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4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国华,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证券咨询,汽车及配件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橡胶及制品、轮胎、办公用品、百货批发、零售。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