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于2001年4月23日和6月13日分别向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西药业”)提供5000万元和3000万元资金用于周转事项是关联交易(详 见2001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 公司公告),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该事宜未能及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 讨论,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在这期间,由于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两次签订了托管协议,每次 托管期限是三个月(上述情况详见2001年6月30日和10月1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公司公告)。为此, 本公司原打算在财 政部批准本公司协议受让中西药业26.41%的国家股股权后召开股东大会。 根据现 行的有关规定,这一托管状况还得延续一段时间。因此本公司决定在2002年1月底或 2月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具体日期敬请参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