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购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收购需经本公司第十九次(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公司与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重大资产收购事宜已达成协议,公司关于收购泰山能源部分股权的公告已刊登于2002年10月17日《上海证券报》。
    3.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资产、股权或其他方面的关联关系,故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
    4.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突出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本公司高速、持续、健康发展,本公司选择盈利能力强的煤炭生产企业,实施本次跨行业收购。本次跨行业收购的必要性和对本公司的影响以及煤炭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所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详见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
    5.《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的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的补充法律意见》于本次公告同时披露。
    关于本公司收购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事宜,现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于2002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九次(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日期:2002年12月30日(星期一)
    会议时间:上午9:00时整
    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体育馆(上海南阳路123号)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02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该议案公告刊登于2002年8月14日《上海证券报》。
    2.关于公司收购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公告刊登于2002年10月17日《上海证券报》。
    3.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该议案公告刊登于2002年6月29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02年1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2年12月24日(星期二)9: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体育馆(上海南阳路123号)
    公交路线:15路、21路、23路、24路、37路、104路、738路、927路。
    五.其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和上海重组办、上海证管办《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有价证券)。会期半天,与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陆佩华、李树军、王成
    联系电话:(021)64710022-8201、8202、8105
    传 真:(021)64711120
    特此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