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收购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15,225,116.74元收购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6%的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在听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汇报及审阅了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后,经充分讨论,我们认为此次收购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步改善企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开拓基础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新领域,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连付奎    杨丽欣
    二OO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