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海会评报字(2002)第 049 号
    摘 要
    山东海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山东泰山能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山东泰山能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5月31日,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2年5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资产合计:126,954.82万元 负债合计:58,773.35万元
    净 资 产: 68,181.46万元
    本次评估结果按国家规定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韩春兰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立晓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薛秀荣
    山东海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