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拟参股设立浙江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作以下更正: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5600万元参股设立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暂名, 具体 名称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预核为准),共认股4458.7311万股, 占该公司注 册资本的8.64%。
    特此更正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