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二十七次(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5日上午9:00在上海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8名,代表股份37,471,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01%。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 关于公司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7,471,481股,同意:35,408,160股,占94.4936%;反对:2,063,091股,占5.5058%;弃权:230股,占0.0006%。
    2.关于公司为上海怡达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续保的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7,471,481股,同意:35,408,160股,占94.4936%;反对:2,063,291股,占5.5063%;弃权:30股,占0.000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海燕律师事务所拜守华、姚敬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十七次(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十七次(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