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06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06年1月16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将持有的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8.64%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决议。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以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2倍为定价依据,转让股份为4458.7311万股,转让金额共计人民币51,275,408元。该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