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7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出售上海北宝兴路96号房地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将上海北宝兴路96号房地产出售给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出售价格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出具的截止2003年5月31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1070.95万元为依据,确定为1176万元人民币。鉴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出售资产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二名关联董事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倪迪先生、裴静之先生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003年6月24日,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二、交易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03年6月30日,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9.18%股权。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上海肇嘉浜路746号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张林俭
    注册资本:23182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上海北宝兴路96号房地产原为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下属上海亚灯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厂房,厂房建筑面积3447平方米,占地面积3001平方米。上海亚灯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于2002年转制为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分公司进行实体化管理后,已整体搬迁至亚明公司本部嘉定马陆厂区,该厂房现已全部空置。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03年5月31日,该房地产帐面资产净值为529.58万元,资产评估值为1070.95万元。资产评估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于2003年6月24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本次交易价格为1176万元人民币,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出具的截止2003年5月31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1070.95万元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1176万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此次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出售上海北宝兴路96号房地产,是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的举措,有利于更好地发展绿色照明产业,因此,董事会认为该出售资产事项总体上对公司是有利的。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倪迪先生、裴静之先生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关于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出售上海北宝兴路96号房地产的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在由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资产评估基础上确定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4.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