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2年8月1日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收购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决议,8月23日,本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以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2002年4月30日资产评估报告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为10960万元人民币。该《股权转让协议》尚需经本公司2002年9月3日召开的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鉴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该股权收购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报告(独立财务报告全文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