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9月3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东安路8号上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青松城)四楼百花厅。现将有关本次会议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本公司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收购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公司变更配股项目计划投向,用于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收购项目部分投入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鉴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第1、2项议案属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对第1、2项议案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投票权。
    三、出席会议对象
    1.于2002年8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东帐户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出席会议登记安排8月15日、16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9:00-下午4:30,登记地点:上海长寿路468号中环商务大楼A幢9楼公司会议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长寿路468号中环商务大楼A幢9楼
    邮政编码:200060
    联系电话:(021)62770068-1833
    传真:(021)62982217
    联系人:施正明先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上海市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参会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预期半天。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