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4年1月18日召开了全体会议, 为了贯 彻公司法,会议根据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有关部 门联系后,董事会决议增资扩股方案如下:
    一、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股送3股的比例送股(其中0.3股拟由1993年度的税后 利润支付,2.7股拟由公司资本公积金划转)。
    二、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另行确定配股方案。
    三、具体送配股事宜按届时公布的送配股说明书为准。
    四、本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