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就本公司向上海汇龙仪表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其持有的上海盛昌天华电子有限公 司57.5%股权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根据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和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受让 上海盛昌天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昌天华公司”)57.5%股权的议案,本公 司于2001年8月17日与上海汇龙仪表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根 据双方协议, 本次受让股权价格根据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 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通知,以盛昌天华公司截止2001年 3 月 31 日资产评估值 12910万元为依据,在按57.5%股权折算资产评估值7423万元基础上折价90.264%, 确 定受让股权价格为6700.3万元人民币。该受让股权事项已取得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 委员会沪外资委批字(2001)第1367号文正式批复。
    鉴于上海汇龙仪表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 公司控股企业,此项受让股权事项属关联交易。本公司已于200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 券报披露有关此项受让股权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