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为促进本公司的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推动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决定设立"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互动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互动方式如下:
    电话:021-53020606
    传真:021-53018260
    电子邮件:board_office@facs.com.cn
    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