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6月6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51%股份》的议案,根据本公司与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向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40%的股权;向深圳市盛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1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158,386,230元,其中:力合创投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24,224,494元,盛金投资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34,161,736元。上述事宜详见2007年5月15日、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经收到了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给本公司转让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全部款项,合计人民币158,386,230元。
    由于公司收购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102,908,700元尚未支付,公司在收到转让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51%转让款后,分别向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力合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了102,908,700元,至此,公司已经付清了收购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剩余45%的收购款。
    目前,公司开始办理转让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51%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30%的股份,公司将根据工商变更手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