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五次监事会,于2005年4月13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徐叶兰因公出差委托监事长陈志铭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48,268,894.1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7,247,771.04元,在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24,777.10元,按母公司净利润5%提取法定公益金2,362,388.55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07,382,690.47元,母公司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7,543,295.86元。董事会决定公司2004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如下:
    1、以公司2004年度末总股本424,165,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分配42,416,512.30元,剩余元105,126,783.56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以公司2004年度末总股本424,165,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股本84,833,025股,本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尚余55,541,412.27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增至508,998,148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市江苏路51-61号变更为上海市胶州路397号4楼。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二、三、六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