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议于2004年12月15日在上海新锦江大酒店40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12人,实到12人。监事长刘海海先生列席会议。会议通过审议一致同意(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按规定回避)如下事项:
    一、关于投资成立上海锦海捷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详细内容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耀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详细内容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关于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新苑宾馆出租运营小客车牌照所有权的议案(详细内容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关于为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订银行担保或履约保函协议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65%的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拟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订银行担保或履约保函协议,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为其空运、海运等业务出具银行担保或履约保函。公司决定为此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该项担保由被担保方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公司目前仅对并表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总额为11,85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