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8月1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马全福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监事会议,委托黎敏幼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张树奎监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二○○二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建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及《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关于公司建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及《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关于公司将持有的上海锦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47.7%股权转让给上海盛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