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9年6月30 日投资参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君安”),投资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持有国泰君安发起人股份6000万股, 占总股 本的1.61%。近日,国泰君安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重组上市的整体方案, 为配合方案 的施行,经本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决定向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资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国泰君安股份1200万股,占总股本的0.32%, 转让价格 每股1.30元,转让金额为1,560万元,有关《股份转让协议》于日前签署。 本次转让 后,本公司将持有国泰君安股份4800万股,占总股本的1.29%。
    因本公司持有的国泰君安股份为发起人股份, 转让过户手续需在国泰君安设立 满三年,即2002年8月18日后正式办理,本公司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同时,与国资 公司签署了《股份质押协议》,作为股份转让的履约保证。
    特此公告。
    
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