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 占同类交 去年 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金额 易的比例 金额 接受劳务 酒店管理 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 60 100% 47 采购原材料 采购物品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120 1%以下 89 租入资产 租赁房屋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00 300 租入资产 租赁房屋 上海锦江物业管理公司 140 5%以下 137 提供劳务 洗衣收入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350 33% 268 销售产品或商品 车辆客运收入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以下 1,10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俞敏亮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延安东路100号23楼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投资及管理、饭店管理、游乐业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及相关项目的咨询等。
    关联关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超麒
    注册资本:1325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889号
    主营业务:入境、国内、出国旅游及客票代理;非贸易物提、运、报关;汽车客运、汽配、汽修;旅游商品、摄像、餐饮、商场等。
    关联关系: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上海锦江物业管理公司
    法人代表:王华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09号102室
    主营业务:各种企事业、公共、民用物业的管理、投资、中介、房产经纪,管理物业内的附属设施和配套服务,提供物业管理有关的服务和设备器具的维修保养业务等。
    关联关系:上海锦江物业管理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文君
    注册资本:1.79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建路1121号101-103室
    主营业务:宾馆业投资、咨询、管理,宾馆业设备配售等。
    关联关系: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分析,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销售费用。
    上述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总交易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此类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沈懋兴、陈文君、马名驹、张宝华对此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陈祥麟、秦志良、刘正东、刘永章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一些必要的业务往来。经了解和查阅有关资料,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销售费用,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总交易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沈懋兴、陈文君、马名驹、张宝华均回避了表决。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