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 十五日在本公司召开。会议由沈懋兴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公司1996年工作报告 和1997年工作计划、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 人事聘任、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等事项,会议决定如下:
    一、同意公司1996年工作报告和1997年工作计划。
    二、同意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及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1、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53915913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 5391591元,提取5%公益金2 695796元,上年度未分配利润507747元, 合计未分配利 润46336273元,拟以10股送1股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每股面值为1元,合计送股资 金34823870元,其余11512403元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分配。
    2、用资本公积金以10股转增1股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股面值为1元, 合计 转增股本金34823870元,转增股本后的资本公积金总额为978945347元。
    以上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人事聘任事项。
    经总经理杨原平先生提名,聘任仲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同意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等事项。
    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1996年度年会)有关事宜:
    定于1997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2:00时召开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1996 年 度年会)。会议地点待参加会议登记时另行通知。
    (一)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一九九六年度财务决算和 一九九七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配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及其他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97年5月16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A 股股 东及1997年5月21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5月16日)。股东不能亲 自出席会议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股东帐户、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 于 1997年5月22日-23日上午10:00至11:30、下午13-16:00前往本公司(长乐路161号) 团队大堂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在以上时间内来函或传真给本公司股份制办公 室。
    (四)有关事项:
    1、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市长乐路161号
    邮政编码:200020
    传真:(021)64150048
    联系电话:(021)64151188-653
    联系人:李建明
    2、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由股东自理。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1:
    仲飞先生简历
    仲飞先生,现年49岁,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静安区财贸学校教师、上海虹 桥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秋霞阁饭店经理、上海新虹桥俱乐部总经理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