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5日至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办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2003年9月25日,上海证管办针对兰州特派办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司[2003]209号)。此后,公司对整改项目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情况于2003年10月23日,2004年1月30日、 4月27日、7月2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目前,整改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近三个月的整改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1、1992年改制时进入公司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更名手续。
    整改情况:1992年黄浦江水源厂改制为原水公司时的房产和土地分属浦东新区(严桥泵站)和闵行区(临江泵站)。现经多方努力,其中严桥泵站的房屋和土地权证变更已经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批准。
    临江泵站的房屋和土地权证变更登记工作,公司仍在继续抓紧进行。
    2、2002年收购上海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合流一期)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至今尚未办理完毕。
    整改情况:由于该资产涉及8个区的52块土地,协调工作量较大,因此资产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有关资产的过户资料已全部送达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