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8 月15 日至8 月21 日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办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2003 年9 月25 日,上海证管办针对兰州特派办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司[2003]209 号)。此后,公司对整改项目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情况于2003 年10 月23 日,2004 年1 月30 日, 2004 年4 月27 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
    目前,整改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近三个月的整改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1、1992 年改制时进入公司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更名手续。
    整改情况:1992 年黄浦江水源厂改制为原水公司时的房产和土地分属浦东新区(严桥泵站)和闵行区(临江泵站)。现经多方努力,其中严桥泵站的房屋和土地权证变更登记工作已有较大进展,所有变更申报材料已于6 月28 日,送达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临江泵站的房屋和土地权证变更登记工作,公司仍在继续抓紧进行。
    2、2002 年收购上海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合流一期)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至今尚未办理完毕。
    整改情况:由于该资产涉及8 个区的52 块土地,协调工作量较大,因此资产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有关资产的过户资料已全部送达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该局已受理了该项资产的过户事宜。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二00 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