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3月24日在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路8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孟森刚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3年度业务工作报告》、《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报告》、《2004年度董事、监事报酬和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并能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00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实绩;报告期,公司向三家自来水公司销售原水、向市排水公司提供污水治理业务和委托市中运营公司的关联交易,属正常交易范围,价格合理,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