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非典”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广大股东的身体健康,经本公司研究决定,变更原定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办法,变更后的登记办法如下:
    1、取消原定现场办理出席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原定的会议登记地点(四川北路818号六楼)不再办理登记事宜。
    2、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仍定为2003年6月12日,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6月12日之前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大会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来信以6月12日邮戳为准,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办理股东大会登记需附上股东账号、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应附上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股东账号。
    除上述所需资料外,所有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还需附上《股东联系单》(样张附后)。
    4、公司将对6月12日之前(包括6月12日)办理股东大会登记的股东进行确认,并以挂号信或传真的方式送达会议通知。
    5、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818号五楼516室
    电话:(021)63564899-516
    传真:(021)63564880
    邮编:200085
    联系人:张忠、凌公宝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
    原水股份200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登记联系单》
    股东姓名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身份证号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