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6月11 日在上海 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路8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 参加会议4人。会议由费立夫监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了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52.42%股 份)提出的关于原水公司收购上海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工程资产(以下简称合流一期) 方案。监事会认为,合流一期是上海重要的环保产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国家产业 政策优先扶植的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原水公司如能涉及该行业, 将进一步增 强企业的发展后劲,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本次资产收购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是公允的、合法的。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