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5月23日在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路8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7人,授权委托3人,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芮友仁董事长主持。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02年,公司预计主营业务收入75000万元。年内将安排自筹资金3000万元,开展黄浦江原水系统的生物预处理和长江原水系统的原水避咸增能工程的前期工作。
    2、董事换届事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本次会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7名董事候选人和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3、2002年度董事、监事报酬和独立董事津贴;
    会议决定,2002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4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他董事和监事均不以担任董事和监事职务领取报酬。
    4、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事宜(详见公告临2002-008);
    5、《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6、《董事会议事规则》;
    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8、《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公司信息披露内控制度》。
    (以上5-9项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一、以下七位同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绥娟:女50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上海中信隧道公司董事长。
    王金享柔:女52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曾任上海市自来水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强:男45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守培:男51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侣冰:女48岁、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政工师,现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上海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柴森林:男48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高级政工师,现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曾任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工会办公室主任。
    缪恒生:男53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副总裁。
    二、以下二位同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
    李扣庆:男36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助理。
    杨建文:男49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现任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研究专家。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二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扣庆先生、杨建文先生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聘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举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于上海
     附件三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扣庆,作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扣庆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于上海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建文,作为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建文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