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4年4月8日在上海召开第三次股东大 会(1993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董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和1994年度发展规划;
    2.审议公司监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3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公司1992年、1993年红利分配方案;
    5.修改公司章程。
    二、出席股东大会对象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截至1994年3月17日止,持有本公司5万股以上(含5万股)股份的股东, 有 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5 万股以下股份的股东多人合计达到 或超过5万股的,可自行协商产生一名代表出席本次大会。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会议出席资格的股东,请于1994年3月1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 时至 5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股凭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卡到上海市唐山路923号 五楼原水公司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
    2.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唐山路923号501室
    邮政编码:200082
    公司电话:(021)5450688×501
    公司传真:(021)6668228
    联 系 人:王(金字旁享)柔、董煜、陈建华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