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1年3月11日(星期日)下午2:00,在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路8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8人,授权委托1人,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芮友仁董事长主持。 会 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2000年年度报告》及《2000年年报摘要》;
    2、同意《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同意《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0年公司实现利润479289789.33元,净利润406494704.60元,加上2000年初 未分配利润303991064.92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10485769.52 元, 提取法定公积 40649470.4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0324735.23元,扣除公司于2000年8月28日, 以 1999年底股本1713086375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红股1 股方案而转作股本的股利 171308639元,可供本年度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8202924.83元。
    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2000年底股本1884395014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301503202.24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76699722 .5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同意《2001年度预计利润分配政策报告》
    2001年度公司预计利润分配政策为:拟在2001年度财务决算完成后进行一次利 润分配;200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60%;2000 年度未分 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分配采用派发现金红利的形式。
    上述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为预计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对该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5、同意《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修改的主要内容为:
    ①实施送股后,变更公司的注册资金和股本;
    ②拟将公司董事会人数由原来的9人变更为9-15人。
    6、同意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1年审计机构事宜。
    有关200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将另行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