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讨论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199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1997年3月24日《上海证券报》)
    二、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
    199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13890094.73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5%提取法定 公益金合计32083514.20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6308365.74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188114946.27元,为集中资金抓紧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的建设,确保 工程97年底基本建成,董事会提议本年度股利暂不分配。 以上预案尚需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后实施。
    三、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1997年5月16日下午2:00
    2、会议地点:远洋宾馆
    3、会议内容;
    1)审议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总经理1996年业务工作报告;
    4)修改公司章程报告;
    5)审议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其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4、出席会议人员: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参加会议办法
    1、截止1997年4月30日交易结束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 出席会议;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5月5日至6月上午8:30至下午4:30持股东帐户卡, 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证券办公室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
    公司地址:四川北路818号五楼
    联系电话:63564899
    传真:63564880
    邮编:200085
    3、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