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6月6日召开,会议批准了本 公司1995年度红利分配方案,现将现金红利派发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5元(含税);
    2.股东登记日为1996年8月5日,以该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准;
    3.除息日为1996年8月6日;
    4.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现金红利权”方式代理发放。交易时间、代码由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5.法人股红利由本公司另行通知派发。
    公司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818号五楼
    电 话:021-63564899转财务部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