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 8月28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刘强、王绥娟、吴守培、张侣冰、柴森林、缪恒生、杨建文、李扣庆、潘飞),4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609万元、高新技术191万元(无形资产),参与组建“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2、退出投资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4000万股股权(以该公司缩股形式退股。退股后,我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退股价以该公司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报告为依据,并考虑实际退股时的收益情况,经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退股价格定为4040万元);
    3、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