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5月29日下午4:30在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路389号二楼)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2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为杨凤娟、张培良;王志强监事长授权杨凤娟监事代为出席会议),会议由杨凤娟监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主要审议了如下报告
    1、2006年度公司财务预算;
    2、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4、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5、《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二、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上述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需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