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5月29日,在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路389号二楼)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刘强、王绥娟、吴守培、张侣冰、柴森林、缪恒生、杨建文、李扣庆;潘飞独立董事授权杨建文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会议由刘强董事长主持,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2006年度公司财务预算;
    2、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4、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5、公司更名为上海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议案;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登记后,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7、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除第5、6、7条提案外,其它提案均需提请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见临2006--20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