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第一届 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由芮有仁董事长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和一九九六年度投资计划。
    二、一九九五年度财务决算和一九九六年度财务预算。
    三、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5年度公司税后利润为19543.53万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1954.35 万元,按5%的比例提取公益金977.17万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560.29万元,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17172.30万元。股东分配红利,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5元(含税), 结余630.84万元转入1996年度。
    四、召开股东大会年会(1995年度年会)有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6年6月6日下午召开股东大会(1995年度年会)。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一九九六年工作计划的投资计划。
    4、审议公司一九九五年度财务决算和一九九六年度财务预算。
    5、审议公司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关于章程修改的报告。
    7、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监事的报告。
    8、其他事项。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96年5月16日下午3:00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持单位介绍信,被委托出席的 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于5月15日、16日上午8:00至 下午4:30前往上海四川北路818号6楼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有关事项:
    1、大会正式通知有股东登记时发放。
    2、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四川北路818号516室
    邮政编码:200085
    联系电话:(021)63564432
    联系人:王淳柔 董 煜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