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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G原水 项目:公司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2006-02-13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内容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00召开现场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地点为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至2006年3月1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日。

    4、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方式:公司股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题:

    审议:《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7、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2月28日, 2006年3月13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3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9、现场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6年3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上海市四川北路818号六楼。

    10、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2月13日起停牌,2006年2月13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2月23日复牌,2月13日至2月22日期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2月22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2月22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或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并取得同意后,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延期,具体延期时间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协商结果而定。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1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③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12、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沟通:

    为了保证及时广泛地了解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及信息,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公布股改方案之后,通过股改电话热线、股改董秘信箱、公司网站等渠道与广大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作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则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作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查询和沟通渠道:

    1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2006年3月1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649;投票简称:原水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申报                                   价格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649                   原水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649                   原水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649                   原水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14、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6年3月2日)起连续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能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电话:021-63564432

    传真: 021-63564880

    联系人: 王錞柔 王刚义

    特此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2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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