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零 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在上海浦煤俱乐部召开。 到会股东共 242 人, 代表股份 490525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472%,其中B股284509股,占B股总数的0.156%,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审议和表决,大会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浦东高行地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向上海浦 东土地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浦东高行地区约5.22平方公里(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之土地使用权,单价人民币90元/平方米,标的总金额约人民币4.698亿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三联发公司) 土地使用权及委托工程管理的议案》,同意向三联发公司购买保税区内F13-1/2 地 块土地使用权。地块面积为36699平方米,标的总金额349.45万美元。 公司购买上 述地块后将建造42#、44#厂房,并委托三联发公司进行工程管理,按照工程造价 总额的2%支付委托管理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因实施公司二零零零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以每十股送一股红股)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投票结果见附表
    本次会议由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涂建律师列席会议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律师经见证,认为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人员的资格以及议案 的产生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备查文件:德恒沪券书字(2001)第30号。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14日
投票结果:同意 % 弃权 % 反对 %
议案一 490134319 99.92 387522 0.08 3814 0.00
议案二 54531922 99.28 386652 0.70 6451 0.01
议案三 490135389 99.92 386652 0.08 2984 0.00
注:议案二,控股股东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其中B股表决情况: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议案一 25000 8.79 259509 91.21 0 0.00
议案二 25000 8.79 259509 91.21 0 0.00
议案三 25000 8.79 259509 91.21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