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资评报字(2001)第306号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公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外股份)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 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拥 有的部分资产(土地)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 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对委估资产截至2001年9月30日所表现的 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评估范围:本项评估的范围为上海市外高桥三联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01年9 月 30日所拥有的位于外高桥保税区F13-2地块内36699.00平方米的土地。
    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评估目的:资产转让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果:经评估,上海市外高桥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36699平方米的 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30997220.12元 大写:叁仟零玖拾玖万柒仟贰佰贰拾元壹角贰 分 。折合人民币844.64元/平方米。
评估结果汇总表2001年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后帐面净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B C D=C-B E=D/B
0.00 3099.72 0.00 0.00
    本报告提出日期为2001年11月1日,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日期至2002年9月30 日 止。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服务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部门审 查使用,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除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或依 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经许可,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 体上。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天炅
    总评估师:姚平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德清
    董毅华
    200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