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2001年8月13日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之授权额度, 公司于2001年9月27日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对等担保协议,互为提供累计总 额不高于人民币七千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期限自2001年9月27日至2005年12月31日。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侨汇房、商品房设计、建造、买卖、租赁及调剂业 务,各类商品住宅的配套服务,房屋装修及维修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捌仟壹 佰贰拾壹万贰仟伍佰捌拾壹元;住所为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700弄17号。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