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于1997年11月28日 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D区商务楼召开。出席会议共438人,代 表股份41534367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7.4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审议和表决, 大 会通过了配股具体方案:
    1.同意配股比例为:
    本次配股比例为10:3,共计配股18472.5万股,配股后总股本扩大至80047.5万股;
    2.同意A股股东受让转配比例为:
    本次国家股配股数为9000万股,所需配股资金部分以外高桥地区1.99 平方公里 土地按评估确认价格注入,其余部分以现金配足。根据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意 见,拟向A股个人股东转让国家股配股权1800万股和法人股配股权1350万股。合计A 股个人股东可受让3150万股配股权,转让 比例为10:7,每股转让价格为0.20元。
    3.同意配股价格为:
    配股价格暂定为每股人民币3.50-4.50元,B股配股价格与A股配股价格一致, 配 股时按当天汇率折成美元计算。
    4.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
    本公司此次配股共计募集现金约5.8亿元,新增土地1.99平方公里, 经评估合1 .832亿元,总计大约合美金9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为配套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行保税区新增1.2平方公里土地的前期开 发,计划投入资金约6000万美元,另外0.79平方公里土地作为储备。
    (2)继续建设外高桥保税区仓储中心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约1500万美元。
    (3)拓展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租赁公司"的经营 , 计划投入资金久 1000万美元。
    (4)开拓保税区服务贸易,发展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市保税商品交易市场第一 市场",计划提供资金约500万美元。
    5.同意本次配股的有效期为一年,至1998年6月9日。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