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于1996年6月10 日在上 海外高桥保税区E区外高桥公寓酒店召开。出席会议共253人,代表股份 4154292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7%。经过审议,大会通过下列议程:
    1、总经理工作报告
    2、监事会工作报告
    3、1995年度财务报告
    4、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大华会计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后的结果,本公司1995年度实 现税后净利润12120.81万元人民币,根据容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际公认会计准 则进行审计后的结果,本公司1995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7520.1万元人民币。
    按照有关证券主管部门对于B股公司红利分配的指导意见, 根据“孰低原则” 进行本年度利润分配。因此,公司1995年度分配方案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14. 07万元(含子公司)和公益金552.47万元,子公司提取奖福基金1128.63万元, 子 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司金431.17万元,以每股0.10元人民币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红 利,计6157.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26.07万元,余额210.90 万元作为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5、1996年度筹资事宜
    1996年内公司计划筹资6000万美元,公司将根据筹资成本,市场反应、审批手 续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等具体情况,组合切实可行的方法,达到上述目标:
    6、更改公司审议事宜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事务所和容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境内外审计师事务所;
    7、董事变动事宜
    同意陈志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谢伟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8、监事变动事宜
    同意王家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选举朱钢女士为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