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信达信托”)将持有本公司的2,237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1.8%)协议转让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详见《上海证券报》本公司2003-011、012、017、2004-003公告]。现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信达投资持有本公司2,237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1.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信达信托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