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连续三天达涨幅限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现作如下公告:
    一、本公司预计二00一年度仍将出现亏损, 具体亏损金额将由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在本公司二00一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详见2001年12月28 日《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公告〗。
    二、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争取尽早改善盈利水平, 经与广西合山矿务局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并签订《合作经营意向协议书》, 共同开发国内燃料市场。 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1、甲方为乙方进口石油焦;2、每月进口石油焦的数量根 据乙方开采煤的进度而定,首次进口2.5万吨,以后每月进口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5万 吨;3、若上述经营意向协议书顺利执行,预计2002年将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陆仟伍 佰万元,利润贰佰万元。
    三、本公司于2001年4月5日与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深圳粤海企业(集团) 公司、深圳粤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书》〖详见《上海证券 报》2001年4月6日本公司公告〗。 根据该协议 , 深圳粤海企业(集团)公司应于 2001年12月底之前支付本公司共计壹仟陆佰肆拾叁万壹仟壹佰元整,但经多次催讨, 深圳粤海企业(集团)公司仍未支付。为此, 本公司已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以〖2002沪裁(经)字第(0049)号〗受理,现尚未开庭。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