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共计七名董事,其中五名董事出席会议,二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的说明 【详见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