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二○○一年八月十三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二○○一年上半年度业务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二○○一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关于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作出 说明的议案。(详见2001年中期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